法务专栏

【依法治企】做法治型国企领导干部应当好四个表率

2016年05月17日

    内容来源:《政策》 2016年第2期);作者:胡汉舟  原标题:当好四个表率 做法治型国企领导干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企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国企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习惯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律权限,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
    一、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执政。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十八届五中全会继续强调法治,指出要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如果领导干部不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定难实现
    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是体现“忠诚、干净、担当”的基本要求
    一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是忠诚的体现。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党和国家利益、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表现在善于使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社会的领导,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此,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和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党的事业忠诚是统一的。
 
    二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是干净的保障。正如刘云山同志撰文指出:“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筑牢廉洁从政的法治屏障。”只有真正做到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才能有效地保证“干净”。2015年中央巡视组对26家央企进行分类专项巡视。从巡视反馈情况看,多家央企负责人存在腐败问题,这些不“干净”行为的发生,就是当事人忘记了法律戒尺的存在。
 
    三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是担当的前提。领导干部肩负主要职责,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当。我们既要敢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敢于担当在于勇于扞卫法治,同各种危害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法律的权威。善于担当在于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领导干部要成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
    一是必须培养法治思维。
 
    第一,主动学法。结合自身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破除人治、官本位和特权思想,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当前,企业领导干部应着重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章,了解这些法规的主要内容与重要条款,运用于日常实践。
 
    第二,自觉守法忠于宪法,服从宪法规定,遵守宪法准则,确保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带头遵纪守法,做到依法用权,以法制权。遵循法治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强化自我约束,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三,树立守法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将守法贯穿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依法办事成为常态化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二是必须善用法治方式。
 
    纸上谈兵不如运用实际,善于用法、知行合一才是实现法治价值的有效手段。近年来,突发事件成了国有施工企业的“家常便饭”,或因征地拆迁阻工打架斗殴的,或突发安全质量事故,或农民工索要工钱堵路闹事的,等等。如何处置?“私了”或以暴制暴都不是真正有效的解决方式。造成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很多,解决的方式各种各样,但归根结底,法治方式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最优之道。企业领导干部应当明白这个道理,要紧紧依靠政府与司法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全员与地方民众的法治意识。再如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央企开展“两金(收款占用资金和存货占用资金)压降”治理亏损,对此,我们要解放思想,敢用法律武器,灵活操作,活用法律武器,以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国资安全。具体而言,一般民事纠纷中,按国家政策和《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出现安全质量或环境污染等事故,务必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报告,而不能瞒报谎报;出现暴力冲突或事件向刑事案件转化,应当迅速阻止升级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而不能以牙还牙;出现其他突发事件均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操作。企业领导干部只有养成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带领员工妥善化解每一起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
 
    三是必须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树立法治导向。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硬标准、硬功夫、硬约束,推动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打造法治企业、法治项目。
 
    第二,营造法治氛围。各级领导要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国家如此,企业亦如此。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守法治底线,牢固树立“决策必问法、违法不决策”“法治也是生产力”“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等观念,依法治企,打造“百年老店”。
 
    第三,建设法治文化。央企要带头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示范作用和规则效应,使法治文化建设成为一种习惯,并把习惯内化成一种行动。

(行政事务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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